在學校老師和學生最常出現的三個畫面就莫過於教導,訓導與輔導.而教學最高境界就是「教,訓,輔」合一,即你中有我;我中有你類似三為一體的真神,不分彼此,同時存在,也是獨立的個體.舉個簡單的例子:在教一篇課文時,除了教內容與知識外,還要加入訓和輔的元素,反之在輔導學生時也加上教與訓......
每間學校都會標榜「教,訓,輔」合一的教學模式,這種模式也受到局方的推崇與家長的愛戴.不過學校對「教,訓,輔」理解跟執行的比例就因校而異,各自表述,沒有一個規律,就如 E=MC2 看似簡單,但公式背後的原理與個中的相互關係就難以辯清與拿捏. 不過有一件事可以肯定,全球教育界都吹著「輔導」風,遠至美、加,近如台、日,普遍都是唯「輔」獨尊的情況,而「教」與「訓」跟「輔」相比就如一粒微塵,教育就此定位為「輔,教,訓」,有些學校甚至失落了訓導這一環!
輔導很重視學生是一整個獨立的個體,讓學生了解自己,做事有自信,要有效能感和成功感.師長們要尊重他們,給他們空間,強調高而合理的期望,學生做任何事也要承擔合理的後果等.聽起來很有道理,相信如你的子弟在這等包容與愛中成長,你一定高聲叫好,對老師又敬又愛.不過現實與理想真的相差很遠呢!
校政或主理輔導工作的人員往往成為輔導學生的絆腳石,校政規定每月欠交功課達十次應記缺點一個,這正體驗學生對自己所做的事負責與承擔,試想想一個月扣掉周六,日及假期,上課的日子不足20日,如果10天欠交功課以是非常驚人的記錄,我們又在第4次和7次欠交時立刻通知家長,生怕他們真的要被記缺點,但結果呢?還未有學生因此而記缺點,何解?並不是沒有學生欠交數目「達標」而是輔導作怪,校長要我們跟進學生,輔導他們,見家長,找出問題的精髓,幫他們改善.最後當然不用記缺點,因為問題經由老師用盡心思解決,而學生只花了半分的力,然後毫無承擔又沒有後果,這是教學生承擔後果嗎?另一名學生有過動症,情緒及行為不時出現問題,上課時大叫,推翻桌椅,甚至傷害自己和同學.老師每次都會輔導他,見家長,有好幾次面談超過2個鐘,我們一直都偏向不懲罰,希望多鼓勵並跟家長配合一起糾正學生的行為問題,後來一次特發的情況,我們因情況的嚴重性一致通過記他一個缺點,這個缺點理應印在成績表上,但後來學生持續有改善,又有良好的服務表現,最後校長決定不把缺點印在成績表上......當然他是成功的例子,現在他的表現好多了.以上只是冰山的一角,輔導獨大與錯亂只會讓學生由自信變自大;讓高而合理的期望變成高不成,低不就的期望;讓學生承擔後果變成師長承擔後果;讓學生知所敬畏變成對人不敬不畏......這種教育對他們的影響只是隔靴搔癢,作用不大. 再這樣走下去我們將來必定要負出沉重的代價.
輔導工作要做得好一定要有合適的人;合適的方法;合適的時間,三者缺一不可,並要找出價值所在成為輔導的方向,可惜現實並不能滿足這些條件.有時我們這些負責輔導工作的人,一隻耳朵聽到上級及輔導系同事跟你說少點懲罰,多點鼓勵;另一隻耳朵聽到班主任及科任老師問點解不可以罰......當然也有一把屬於自己的聲音.面對校政,同事和自己就好像豬八戒照鏡,裡外不是人!我不是耶穌,他是完全的神但同時也是完全的人,我並不能像他那樣同時輔導型,同時教導型,兩者兼修. 教育一定是兩條腿走路,一條是教導,一條是輔導,但怎樣去拿捏並找出平衡點去實踐,卻是一門窮一生去學習,發掘與鑽研的學問.7年的學習仍然不夠,仍然看不通,摸不透!
但願會有愛恩斯坦的才智,找出 E=MC2 的法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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