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「紅」色信號在上班前發出,而交通服務正常,則僱員應照常上班.如僱員確實遇上困難而不能準時上班,主管人員應採取開明態度處理。
如「紅」色信號在上班時間已發出,戶外工作人士應如常當值,除非工作地點可能有危險。如僱員工作地區的交通服務即將停頓,主管人員可因應實際情況考慮讓員工提早離開工作地方。在作出這個決定時,主管人員應考慮天氣及道路情況。
今早十點五十分懸掛紅雨,教統局宣佈下午校停課,我們上午校的師生繼續上課. 大部分下午校的同事都有回校,但有個別同事竟然不上班,其他下午校的同事陸續三,四點走人. 沒有學生返學就不用上班,沒有東西做就可以早走,這究竟是什麼道理.如果用這種邏輯,你工作表現不理想,教不好學生就好應該扣人工. 為何同事做到朝七晚七,你就可以無野做,一走了之,更何況十二點多已改掛黃色暴雨警告。
連那麼基本的工作態度和責任敢都弄得是非不清,黑白不明,更莫說教師專業,獨立思考的能力......
校長還要急忙修訂一分暴雨警告的工作指引來亡羊補牢,同事們你們真的不配......簡直貽笑大方。
沒有留言:
發佈留言